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定义,满十八岁父母还有义务抚养孩子吗
什么情况下子女不能独立生活
1、法律分析: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2、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的是正在接受高中或以下学历的教育,或者因为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意志以外的因素无法独立生活的。根据法律规定,此类人群需要父母给付抚养费直到成年或能独立生活。
3、法律分析: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吗
1、《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付给抚养费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弟、妹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亲人,有抚养的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3、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 子女的赡养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4、子女成年,没有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没抚养义务,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可以向政府申请低保或各种补助。父母有义务给你治疗,当然是要很重的病,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和劳动的。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哪些
如果户口不在一起,但属于直系亲属,同样可以列为家庭成员!实际家庭成员简介:(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生活,是指一定的时间共同居住,生活事务中相互扶助的行为。
我们注意到:前述规定中“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含义,就是特指“虽已成年但还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由此可见,《婚姻法》这一兼具公法、社会法属性的基本法律,并没有限制或剥夺成年子女在不能独立生活的大学在读期间继续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代理其进行诉讼。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zhidao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成年阶段,父母抚养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指的是什么成年人?
年12月27日《婚姻法解释一》施行后,明确确定年满18周岁的,父母不必抚养。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明确规定,“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是指尚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儿子残疾已成年父母是法定瞻养人。法律分析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儿女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如果条件不好可以尽其能力履行赡养的义务。因残疾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父母仍是其法定扶养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律分析: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以年龄来算,一般付至子女成年,即年满十八周岁,但也有其他特殊的情况也可以要求父母继续给付抚养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就是只有对虽已成年但尚未参加工作,没有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独立生活,是指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收入,具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并非是以结婚成家为标志。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