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企业内部资金控制制度

由:admin 发布于:2024-06-13 分类:素质提升 阅读:32 评论:0

判断题: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

文中明确指出”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前三项强调”重大“,后一项强调的是”大额“。“重要资金支付业务”并非等同于”大额货币资金支付业务“。此项要求可以有效避免“一言堂”、“一支笔”现象。

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因此,对公司总经理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也应设定上限,超过设定审批权限的,应由通过集体决策和审批进行“特殊授权”,甚至由公司董事会集体决策和审批,总经理、董事长等也不能例外。 (2)“为了保证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每月末定期进行现金盘点”不恰当。

对单位的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不是所有的业务。

第一个就正确的。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第二个是错误的。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错在非“重要资金”,而是“大额资金”。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2010的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规范。

姜涛编写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手册》,于2010年1月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该书适用于企业构建、评估、规范、优化内部控制系统,也适合管理咨询师、培训师、会计师、高校相关专业师生以及其他欲掌握内部控制规范知识的人士阅读。

【摘 要】 2010年,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创建了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借此契机,文章以企业内控建设背景为切入点,系统地阐述企业内控建设的理论基础,从而归结出企业内控建设的机理和实质所在。

年4月26日,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在北京召开联合发布会,隆重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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